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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 徵專任助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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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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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 稱:教學卓越計畫案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服務學習業務:服務學習點數認證機制建立與管理、校園志工單位輔導、服務學習網站維護、服務學習計畫撰寫及執行、經費核銷。
(二)學生社團發展:學生活動中心輔導相關業務、社團發展、輔導及經費核銷管理。
(三)組內網頁維護及全校學生大型活動交辦事項支援(關渡藝術節、畢業典禮、校慶等)。
三、公告日期: 103年4月15日~ 103年4月25日
四、聘用期間:自103年4月29日至 103年5月31日止(配合卓越計畫期程調整)
五、待遇:每月月薪31,520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專院校科系畢
(二)專長:
    1.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等)、網頁維護及美術編輯等能力。
    2.計畫執行及撰寫能力具獨立作業、協調能力、抗壓力佳。
    3.具活動規劃執行能力且具影像剪接處理能力經驗者尤佳。
    4.具備工作熱誠、創意思維,擅長溝通協調,樂在工作、積極努力者。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平日晚間社團活動及假日帶領服務隊出隊服務學習事宜。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3年 4 月 25日12:00前Email至(電子郵件:crwu@theatre.tnua.edu.tw
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務處課外活動指導組吳季蓉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經)歷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擬寫一份針對藝術大學社團大專生前往教育優先地區服務學習計劃書一份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1325 吳季蓉
 
 
最後修改時間:2014-04-23 PM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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