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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徵研究助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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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4-11-26
瀏覽人數:2112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徵研究助理1名
一、職 稱:研究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展覽策劃、作品徵集聯繫、佈卸展等。
(二)教育推廣
(三)國外事務聯繫
(四)其他相關展覽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3年11月26日至103年12月2日。
四、聘用期間:預計自 104 年1月15日起(視聘任程序完成後奉校長核定日期調整)
五、待遇:依相關規定支給,享公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 研究助理應具下列資格:
      1.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2.具有學士學位後,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六年以上,並有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二)專長及資歷:
1.有關專門著作相關領域之認定,係指美術、視覺藝術範疇之藝術理論、美學、美術史、博物館學、藝術行政與管理(展覽策劃、典藏、募款、藝術行銷等)與視覺藝術教育等相關領域。
2.有關研究成果之認定,係指曾從事與政府相關部會、文教機構等依前款領域研究範疇達三年至八年以上(依資格而定)或有相關著述、作品發表者。
符合上述資格條件者,尚需熟悉電腦文書處理等軟體操作,能進行相關展覽策畫及佈展作業,且熟諳英語或其他外語,具國際文化交流事務經驗。
     )研究助理聘任等級,比照講師。有關專門著作之規定,敬請參考「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十四條及「專科以上學校教師資格審定辦法」第十一條。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試聘規定:
1.新聘研究助理應經試聘2年,未通過者,不予續聘。
2.於到職日起2年內每年必須經試聘考核通過後始繼續聘任。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一名,候補期限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檢附資料(恕不退件):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應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二)個人履歷及相關展覽實務經歷佐證資料
(三)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作品)
※未檢附上述資料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通知面試※
十、應徵方式:
(一)應徵資料者應於103年12月2日(星期二)前以掛號送(寄)達:112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關渡美術館收(請註明:應徵研究助理)
(二)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三)聯絡人:林組員莉嬌電話(02)28961000分機2442。
最後修改時間:2014-11-26 PM 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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