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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學務長室徵部份工時工讀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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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5-01-29
瀏覽人數:271
一、職 稱:部份工時工讀生
二、工作項目:
  (一)協助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行政庶務雜項事務。
  (二)支援一般行政庶務、文書處理、交辦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三、公告日期:104年1月29日。
四、聘用期間:自104年2月20日至104年12月31日,一年一聘。
五、待遇:時薪115元,每日工時7小時,每月工時約150.5小時,平均薪資約17,308元,享勞、健保。
(依勞動部於103年9月15日勞動條2字第1030131880號公告發布,自104年7月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120元)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在學或大學以上學歷(行政管理、法學或資訊等相關科系佳)。
(二)專長:
  1.具邏輯思考、口條清晰、待人接物與應變之能力者佳。
  2.熟悉MS OFFICE電腦文書處理佳。
3.對學生事務工作具熱情者佳。
4.獨力思考、理念清晰、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4年2月10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weiiq@student.tnua.edu.tw)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務長室魏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個人自傳履歷表
(三)作品集等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38753魏小姐。
最後修改時間:2015-01-29 PM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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