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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中心徵部分工時工讀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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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5-04-15
瀏覽人數:161

一、職 稱:部分工時工讀生

二、工作項目:

()收發公文、教室打掃。

  ()其他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4415日。

四、聘用期間:自10451日至10412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時薪115元,每週排班32小時,每月月薪為新臺幣15,824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學歷 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夜校生可。

()專長 1.工作認真負責。2.個性主動積極且配合度高。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442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education@www.tnua.edu.tw)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葉助教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個人自傳履歷表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新鮮人免附)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3643 葉助教。
最後修改時間:2015-04-15 AM 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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