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4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訂於9月30日前受理申請

校園公告
張貼人:課外活動指導組公告日期:2015-09-10
瀏覽人數:58
 1.請至學務處課指組領取申請表,並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獎懲証明(新生免附)、低收入戶證明、印章於期限前送至課指組辦理。
2.
本助學金對象不包括研究所學生
最後修改時間:2015-09-10 PM 3:07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