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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學年度第1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訂於9月23日前受理申請
校園公告
張貼人:課外活動指導組 ╱ 公告日期:2016-09-10瀏覽人數:22
1.請至學務處課指組領取申請表,並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新生免附)、獎懲証明(請至生輔組申請,新生免附)、低收入戶證明、印章於期限前送至課指組辦理。
2.本助學金對象不包括研究所學生。
2.本助學金對象不包括研究所學生。
最後修改時間:2016-09-10 PM 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