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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106-2就學貸款2/26截止申請
校園公告
張貼人:課外活動指導組 ╱ 公告日期:2018-02-08瀏覽人數:193
(一)申請時間:106-2就學貸款請務必於2月26日前完成銀行對保程序並繳件回課指組
(三)注意事項:
1.106學年度起,依教育部規定網路與電腦使用費可貸款。
2.欲貸學分費同學請先於本校提出線上申貸申請,並請事先於赴銀行前三天來電(分機1326)或來信(ligahune@student.tnua.edu.tw)告知課指組預估學分數,繳費單更新後立即以簡訊通知,再持更新之繳費單至銀行辦理貸款,請務必於2月26日前完成銀行對保程序。
3.各項預估學分費可貸款金額仍以正式學分費繳費單之金額為準,預估金額於對保後如有變更,請同學於2月27日前至課指組申請修改學分費金額,再至富邦銀行修正貸款金額,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4.請注意!於學期中如有休學或退學等情事,於辦理休退學程序前請務必先至課指組確認貸款資格,相關疑問請電洽學務處課指組分機1326。
5.依教育部規定,欲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勿先行至銀行辦理全額貸款,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6.欲辦理就學貸款的學生,應先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網址: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辦妥「線上申請」後,再至「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以節省借款學生的申貸時間。
7.為避免同學辦理就學貸款時間集中於開學前,以致辦理等候時間較長,故請儘早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之分行辦理本學期之就學貸款。
最後修改時間:2018-03-09 AM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