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人數:112
「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訂於106年3月13日前受理申請
校園公告
張貼人:課外活動指導組 ╱ 公告日期:2018-02-00瀏覽人數:112
1.請至學務處課指組領取申請表,並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証明(請至生輔組申請)、低收入戶證明於107年3月13日(二)前送至課指組辦理。
2.本助學金對象不包括研究所學生。
2.本助學金對象不包括研究所學生。
最後修改時間:2018-08-09 PM 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