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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第2學期教育部學產基金設置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訂於106年3月13日前受理申請

校園公告
張貼人:課外活動指導組公告日期:2018-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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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請至學務處課指組領取申請表,並檢附前一學期成績單、獎懲証明(請至生輔組申請)、低收入戶證明107年3月13日(二)前送至課指組辦理。
2.
本助學金對象不包括研究所學生
最後修改時間:2018-08-09 PM 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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