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

徵專員1名

最新消息
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4-07-22
瀏覽人數:448

一、職 稱:三等專員或一等高級專員。(依學經歷聘任)

二、工作項目:

  ()英文書信撰寫、翻譯、溝通等相關業務。

  ()襄助國際學術交流相關事項。

  ()襄助推動藝術行政相關工作。

  ()襄助校長處理機要相關業務。

  ()辦理重要工作報告彙編、重要施政項目之管制、考核。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3722日。

四、聘用期間:自10381510312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三等專員每月新台幣35,668元或一等高級專員每月新台幣41,452(依學經歷起敘),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學歷: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學畢業,具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或國內外研究所畢業取得碩士學位。

()專長:

  1.英語表達及資訊能力佳。(具良好外語聽、說、讀、寫能力)

  2.具書信、文案、新聞稿、活動企劃撰寫經驗及能力。

  3.專案研究(含經費核銷)執行能力佳。

  4.主動極積、細心盡責、配合度高,溝通協調能力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3730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president@www.tnua.edu.tw)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 衛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證照專長(英語檢定證明文件)等文件影本

()個人自傳履歷表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新鮮人免附)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1003 衛小姐
最後修改時間:2014-07-22 AM 9:33

回首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