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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藝風創新育成中心徵專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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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4-08-22
瀏覽人數:222
 

一、職 稱:三等專員或一等高級專員。(依學經歷聘任)

二、工作項目:

 () 辦公室行政庶務、公文管理與工作時程管控。

1.公文撰寫與檔案管理

2.業務相關行政協調

3.辦公室工讀生與志工訓練計畫管理

    4.接待、接洽臨時參訪相關事宜

 () 辦公室總務:

1.總管辦公室總務與基礎運作

2.各專案、活動後勤支援

3.校內溝通與行政協調

4.更新維護中心網頁資訊,負責公文及電子公文收發、中心資料處理。

5.校內外會議資料之彙整及各項工作追蹤。彙整主管會報會議資料及撰寫相關會議紀錄。

()帳務整理:

1.辦公室帳務核銷與管理

2.辦公室內部貨物與財產保管

3 協助北藝風概念店帳務整理

()育成輔導

1.回應學生與校友對於創業規畫的初步提問

2.協助公告各式創業相關補助,並協助申請U—star、圓夢計畫,營運計畫書撰寫架構,並協助校內公文流程

    () 校、院交辦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3822日。

四、聘用期間:自10391日至1031231日止,一年一聘,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三等專員每月新台幣35,668元或一等高級專員每月新台幣41,452(依學經歷起敘),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具相關系所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以上畢業。

      ()   學士須具有3()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   具組織邏輯、規劃與溝通協調能力。

      ()   具文書處理、資料蒐集及彙整能力。

      ()   擅長office 文書處理、簡易使用繪圖軟體。

      ()   具小組合作協調能力、亦可以獨立擔負任務。

      ()   網頁維護能力。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3828日前寄達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北藝風創新育成中心收或Emailkdarts.tnua@gmail.com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個人自傳履歷表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6506梁玉珊專員
最後修改時間:2014-09-02 AM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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