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風創新育成中心徵專員1名
瀏覽人數:222
一、職 稱:三等專員或一等高級專員。(依學經歷聘任)
二、工作項目:
(一) 辦公室行政庶務、公文管理與工作時程管控。
1.公文撰寫與檔案管理
2.業務相關行政協調
3.辦公室工讀生與志工訓練計畫管理
4.接待、接洽臨時參訪相關事宜
(二) 辦公室總務:
1.總管辦公室總務與基礎運作
2.各專案、活動後勤支援
3.校內溝通與行政協調
4.更新維護中心網頁資訊,負責公文及電子公文收發、中心資料處理。
5.校內外會議資料之彙整及各項工作追蹤。彙整主管會報會議資料及撰寫相關會議紀錄。
(三)帳務整理:
1.辦公室帳務核銷與管理
2.辦公室內部貨物與財產保管
3 協助北藝風概念店帳務整理
(四)育成輔導
1.回應學生與校友對於創業規畫的初步提問
2.協助公告各式創業相關補助,並協助申請U—star、圓夢計畫,營運計畫書撰寫架構,並協助校內公文流程
(五) 校、院交辦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3年8月22日。
四、聘用期間:自103年9月1日至103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三等專員每月新台幣35,668元或一等高級專員每月新台幣41,452元(依學經歷起敘),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 具相關系所學士(含)學位或碩士學位以上畢業。
(二) 學士須具有3年(含)以上相關工作經驗者。
(三) 具組織邏輯、規劃與溝通協調能力。
(四) 具文書處理、資料蒐集及彙整能力。
(五) 擅長office 文書處理、簡易使用繪圖軟體。
(六) 具小組合作協調能力、亦可以獨立擔負任務。
(七) 網頁維護能力。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三)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3年8月28日前寄達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北藝風創新育成中心收或Email至kdarts.tnua@gmail.com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