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場設計學系徵技術助教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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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 稱:技術助教
二、工作項目:
(一)執行展演製作相關事務
(二)設備採購暨經費核銷之行政作業
(三)學系網頁維護與管理
(四)系辦公室行政庶務、公文管理與工作時程管控
(五)規劃與執行服務學習暨校內外大型專案活動
(六)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3年8月22日。
四、聘用期間:自103年9月15日至104年7月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工作人員304薪點標準聘任(36,632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學士(含)學位以上畢業
(二)具備演出前後台技術經驗
(三)具有演出製作及執行3年(含)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四)具規劃設計與溝通協調能力
(五)具文書處理、資料蒐集及彙整能力
(六)擅長Office文書處理及網頁維護能力
(七)具獨立作業能力且抗壓性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三)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3年8月28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yhliao@design.tnua.edu.tw )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劇場設計學系廖助教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3715廖元瑄助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