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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中心徵校務基金專員職務代理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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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4-10-24
瀏覽人數:58
一、職 稱:專員職務代理人
二、工作項目:
(一)國內及大陸地區交換學生業務
(二)教育部「學海系列獎學金計畫」業務
(三)大陸地區交流業務
(四)校內會議工作報告填報與彙整
(五)中心總務及採購執行、費用核銷
(六)參訪外賓接待
(七)其他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3年10月24日。
四、聘用期間:103年11月1日至103年12月23日止 。
五、待遇:月薪為新臺幣30,848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取得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精通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
(三)熟諳Excel、Word等文書處理軟體及電腦操作。
 (四)具細心、耐心,個性穩定,主動積極,具高度服務熱誠及溝通協調能力,可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
(五)具有編列預算、核銷經驗者尤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必要時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3年10月30日中午前Email至電子郵件:kate.yuling@iec.tnua.edu.tw。(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1. 履歷表(附照片)及自傳
2.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3. 英語能力證明影本
4. 其他可佐證工作能力之資料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分機2609林小姐
十一、備註:本案為定期契約。
最後修改時間:2014-10-24 PM 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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