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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資培育中心徵部分工時工讀生1名
最新消息
張貼人:人事室 ╱ 公告日期:2015-04-15瀏覽人數:161
一、職 稱:部分工時工讀生
二、工作項目:
(一)收發公文、教室打掃。
(二)其他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4年4月15日。
四、聘用期間:自104年5月1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時薪115元,每週排班32小時,每月月薪為新臺幣15,824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 大專院校在學學生,夜校生可。
(二)專長 1.工作認真負責。2.個性主動積極且配合度高。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三)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4年4月2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education@www.tnua.edu.tw)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師資培育中心葉助教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新鮮人免附)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最後修改時間:2015-04-15 AM 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