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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創作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最新消息
張貼人:人事室 ╱ 公告日期:2015-05-15瀏覽人數:54
一、職稱:專任講師(含)以上教師或講師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二、名額:3名。
三、擬任課程:
三、擬任課程:
(一) 電影美學、電影史
1. 電影美學
2. 世界電影研討
3. 中國電影研討
4. 世界電影史Ⅰ, Ⅱ
5. 臺灣電影史專題Ⅰ, Ⅱ
6. 經典電影分析
7. 現代電影分析
8. 電影理論與美學
(二) 電影政策、電影產業
1. 世界電影研討
2. 中國電影研討
3. 電影政策與電影產業
4. 臺灣電影產業專題Ⅰ, Ⅱ
5. 電影政策研究專題
6. 電影專題研究Ⅰ, Ⅱ
7. 電影研究理論與實務Ⅰ, Ⅱ
(三) 電影導演
1. 導演Ⅰ, Ⅱ, Ⅲ, Ⅳ
2. 電影編導基礎Ⅰ, Ⅱ
3. 電影製作Ⅰ, Ⅱ, Ⅲ, Ⅳ
4. 劇本分析
5. 進階劇本分析
6. 電影概論
(四) 電影、電視編劇
1. 電影編導基礎Ⅰ, Ⅱ
2. 編劇Ⅰ, Ⅱ, Ⅲ, Ⅳ
3. 劇本編輯
4. 劇本改編
5. 類型電影專題
6. 電影電視喜劇研究
7. 電視連續劇寫作
8. 電影經典劇本分析
(五) 電影美術
1. 電影美術基礎Ⅰ, Ⅱ
2. 電影美術I, Ⅱ, Ⅲ, Ⅳ
3. 西洋電影美術史
4. 電影美術鑑賞
5. 其他電影美術相關課程
四、聘任條件:
(一)聘任後須兼任行政工作
(二)應聘專業領域(以下領域可任擇其一或更多)
1.電影美學、電影史
2.電影政策、電影產業
3.電影導演
4.電影、電視編劇
5.電影美術
五、學歷及資格(國外學經歷需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一) 講師級專業技術人員
1. 曾擔任電影、電視導演、編劇、美術之專業職務6年(含)以上者,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其特殊造詣或成就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2. 具有電影導演或編劇之學理專長,能設計電影導演、編劇、美術基礎與進階課程。
(二)講師(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 具有國內外電影或相關系所之碩士(含)以上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且具應聘專業領域之學理專長者,曾擔任該專業領域之研究工作(或專門職業或職務)3年(含)以上,有優良表現(曾獲獎或表揚)者尤佳,並須檢附學位論文或擬應聘之領域3年內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2. 具教育部講師證書者,曾任與所擬應聘專業領域之講師3年(含)以上,有優良表現(曾出版論文或作品)者優先考量,並須檢附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三)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 曾擔任電影、電視導演、編劇、美術之專業職務9年(含)以上者,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其特殊造詣或成就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2. 曾任講師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其具體事蹟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
3. 具有電影導演或編劇之學理專長,能設計電影電影導演、編劇、美術基礎與進階課程。
(四) 助理教授(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 具有國內外電影或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且具應聘專業領域之學理專長者,成績優良(曾出版論文或作品,且曾獲獎或表揚)者尤佳,並須檢附學位論文或擬應聘之領域4年內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2. 具教育部助理教授證書者,曾任與所擬應聘專業領域之助理教授2年(含)以上,有優良表現(曾出版論文或著作,或曾獲獎或表揚)者優先考量,並須檢附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五) 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 曾擔任電影、電視導演、編劇、美術之專業職務12年(含)以上者,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其特殊造詣或成就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2. 曾任助理教授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其具體事蹟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
3. 具有電影導演、編劇或美術之學理專長,能設計電影導演、編劇、美術基礎與進階課程。
(六) 副教授(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 具有國內外電影或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擬應聘專業領域有關之研究工作(或專門職業或職務)6年以上,並有5年內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者。
2. 具有教育部副教授證書者,曾任與所擬聘專業領域之副教授2年(含)以上,有優良表現(曾出版論文或著作,或曾獲獎或表揚)者優先考量,並需檢附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七) 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 曾擔任電影劇情片導演、編劇之專業職務15年(含)以上者,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其特殊造詣或成就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2. 曾任副教授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其具體事蹟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
3. 具有電影導演或編劇之學理專長,能設計電影電影導演或編劇基礎與進階課程。
(八) 教授(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 具有國內外電影或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擬應聘專業領域有關之研究工作(或專門職業或職務)8年以上,有創作或論文,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或有5年內專門著作或作品者。
2. 具有教育部教授證書者,曾任與所擬聘專業領域之教授2年(含)以上,有優良表現(曾出版論文或著作,或曾獲獎或表揚)者優先考量,並需檢附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六、薪資待遇:依編制內各等級教師支薪,並享有公、健保。
七、其他:
全職教學人員,新聘教師於到職日起2年內為試聘期,試聘評核通過後,始得續聘。
八、應徵日期:
自即日起至104年5月25日止,以郵戳為憑。
九、檢附資料(一式3份,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一)教師簡歷及著作目錄資料表(表格請自本學系網頁下載)
(二)個人履歷表
(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請先於駐外館辦妥認證)
(四)參與影視製作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例如在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如應徵專業技術人員前述證明為國外機構出具者,請先於駐外館辦妥認證)
(五)專業領域之著作或作品、演出表現、製作或特殊造詣等成就證明(須符合藝術類科教師以作品及成就證明送審教師資格審查基準規定)
(六)教育部頒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七)博碩士論文(無者免附)
(八)教學與研究重點
(九)教學理念
(十)擬應徵專業領域擇三至四門課程撰寫之教學計畫與課程大綱
十、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資料請於104年5月25日(星期一)下午5時以前以掛號寄 達:112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學系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同時傳送教師簡歷及著作目錄資料表電子檔至email@filmmaking.tnua.edu.tw
(二)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電話:(02)28961000分機3908
最後修改時間:2015-05-15 PM 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