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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交流中心徵專任助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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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5-06-26
瀏覽人數:101

一、職 稱: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 僑生業務:接待及校園學習生活輔導、辦理工作證、居留證等。

  () 獎學金(僑陸生獎學金及校內獎學金)等規劃執行

  () 整合各學院、單位國際交流活動、訪問成效整理

  () 留遊學生業務

  () 參訪貴賓接待

  () 其他國際交流專案規畫執行

三、公告日期:104626日。

四、聘用期間:自10476日至10412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月薪為新台幣36,050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院校畢業取得碩士以上學位者。

()具第二外語能力者佳。

() MS Office文書軟體。

() 有國際交流活動或相關事務經驗者佳。

() 主動積極、個性穩定,配合度高,具溝通協調能力,可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472日前Emailicchen@iec.tnua.edu.tw(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語言能力證明或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個人自傳履歷表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新鮮人免附)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2603陳小姐。
最後修改時間:2015-06-26 PM 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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