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戲劇學系徵專任教師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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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5-10-05
瀏覽人數:74
一、職 稱:專任講師
二、工作項目:
      1.戲劇學系「劇本創作」、「文學作品選讀」、「寫作專題」等相關課程開設。
      2.本系教學、學生相關事務等。
三、公告日期:至收件截止日104年10月16日
四、聘用時間:自105年2月1日起
五、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六、資格條件:
1.具劇場、藝術相關領域碩士學位以上或教育部講師證書。(男性須役畢或免役)
2.具備五年以上教學經驗。
3.在文學藝術領域持續創作,作品獲得肯定。
4.對輔導學生、參與團隊、教學有熱忱,願全心投入教學。
5.於公共事務參與、網路教學、雙語教學方面可配合者。
七、上班時間:依據本校規定,專任教師應在校三天以上,另新進教師應兼行政工作三年。
八、教師應經試聘二年,初聘及第一次續聘均為試聘期間,期間將另訂工作約定,試聘評核未通過者,不予續聘。第三年起,須通過評核後,始繼續聘任。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專任講師,於104年10月16日前以掛號寄達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戲劇學系 林于竝主任收
1、推薦函兩封。
2、個人履歷表(含自傳)。
3、學經歷證件影本。
4、最高學歷成績單(持國外學歷者,畢業證書、成績單須經駐外單位驗證。)
5、最高學歷論文及相關作品。
6、可開設之課程及其內容大綱。
7、代表作品及其他足以證明其傑出成就之資料。
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3212  簡秀芬助教
最後修改時間:2015-10-05 PM 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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