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室徵三等專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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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 稱:三等專員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專案計畫、委辦研究計畫案等人員聘用業務
(二)辦理學生兼任助理學習及勞動權益保障業務
(三)辦理教師兼職兼課業務
(四)辦理申訴業務
(五)辦理人力派遣相關業務
(六)其他主管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4年11月25日。
四、聘用期間:自104年12月17日至104年12月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一年一聘。
五、待遇:月薪新臺幣35,668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教育部核可國內外大專院校學士學位畢業,具人力資源、人事行政或企業管理相關4年以上工作經驗或碩士學位以上畢業,具人力資源、人事行政或企業管理相關1年以上工作經驗
(二)熟稔勞動基準法相關法令尤佳
(三)具良好溝通協調能力,主動積極、個性穩定、配合度高,可獨立規劃與執行專案業務
(四)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Outlook、影像處理等辦公室應用軟體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業務需要出勤。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惟須於寒暑假排定1/2之特別休假,餘1/2特休日數則循校定差假規定辦理,不支給未休假日數之工資。
(三)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4年11月30日前Email至whale@ccnia.tnua.edu.tw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01)學園路一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人事室黃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