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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事務處徵部分工時工讀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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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學務處公告日期:2016-04-26
瀏覽人數:448
一、職 稱:部份工時工讀生
二、工作項目:
(一)公文、信件收發與電話接聽。
(二)辦公室及會議茶水準備與環境整潔。
(三)協助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一般性行政庶務。
(四)支援學務處一般行政庶務、文書處理、核銷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三、公告日期:105425日。(依核定日期調整)
四、聘用期間:105510日至106年431止,一年一聘。(依核定日期調整)
五、待遇:時薪120元,每日工時7小時,每月工時約150.5小時,平均薪資約18,060元,享勞、健保。
(依勞動部於103915日勞動條2字第1030131880號公告發布,自10471日起,每小時基本工資調整為新臺幣120)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在學或大學以上學歷(行政管理、法學或資訊等相關科系佳)。
(二)專長:
  1.口條清晰、待人接物與應變之能力者佳。
  2.熟悉MS OFFICE電腦文書處理佳
3.學生事務工作具熱情者佳。
4.獨力思考、理念清晰、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一)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555日前(依核定日期調整)Email至(電子郵件:weiiq@student.tnua.edu.tw)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務長室魏愛娟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個人自傳履歷表
()作品集等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合則約談,
   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38753秘書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6-04-26 AM 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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