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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諮商中心徵諮商心理師職務代理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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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6-10-25
瀏覽人數:29

一、  職 稱:諮商心理師

二、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

(二) 辦理生職涯相關輔導與行政業務

(三) 規劃與執行就業與生職涯輔導活動

(四) 申請與執行生職涯相關計畫案

(五) 藝術人才資料庫更新與管理

(六) 中心網頁維護與其他交辦之行政事項。

三、  公告日期:1051025日。

四、  聘用期間:自105126日至1066月5日止

五、  待遇:月薪新臺幣42,416元,享勞健保。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諮商輔導與心理相關研究所畢業,具心理師證照。

(二) 專長:有大專校院生職涯輔導與心理諮商實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優先考慮。

七、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  其他:

(一) 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 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三) 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51031日前Email(電子郵件:hylin25@student.tnua.edu.tw)或郵寄至(11201)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生諮商中心林秀英老師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1342林秀英老師。

 

最後修改時間:2016-10-25 AM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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