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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諮商中心徵諮商心理師職務代理人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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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 ╱ 公告日期:2016-10-25瀏覽人數:29
一、 職 稱:諮商心理師
二、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
(二) 辦理生職涯相關輔導與行政業務
(三) 規劃與執行就業與生職涯輔導活動
(四) 申請與執行生職涯相關計畫案
(五) 藝術人才資料庫更新與管理
(六) 中心網頁維護與其他交辦之行政事項。
三、 公告日期:105年10月25日。
四、 聘用期間:自105年12月6日至106年6月5日止。
五、 待遇:月薪新臺幣42,416元,享勞健保。
六、 資格條件:
(一) 學歷:國內外諮商輔導與心理相關研究所畢業,具心理師證照。
(二) 專長:有大專校院生職涯輔導與心理諮商實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優先考慮。
七、 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 其他:
(一) 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二) 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試用期滿續聘,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
(三) 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 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5年10月31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hylin25@student.tnua.edu.tw)或郵寄至(11201)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生諮商中心林秀英老師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 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 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 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1342林秀英老師。
最後修改時間:2016-10-25 AM 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