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瀏覽人數:104
105-2就學貸款受理至2/24止逾期恕不受理
校園公告
張貼人:課外活動指導組 ╱ 公告日期:2017-02-21瀏覽人數:104
(一)申請時間:105-2就學貸款請務必於2月24日以前完成銀行對保程序並繳件回課指組,逾期恕不受理。
(三)注意事項:
1.104學年度下學期起,依教育部規定實習費皆不可貸款。
2.欲貸學分費同學請先於本校提出線上申貸申請,並請事先於赴銀行前三天來電(分機1322)或來信(chilo1011@tnua.edu.tw)告知課指組預估學分數,繳費單更新後立即以簡訊通知,再持更新之繳費單至銀行辦理貸款,請務必於2月13日前完成銀行對保程序。
3.各項預估學分費可貸款金額仍以正式學分費繳費單之金額為準,預估金額於對保後如有變更,請同學於2月24日前至課指組申請修改學分費金額,再至富邦銀行修正貸款金額,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4.請注意!於學期中如有休學或退學等情事,於辦理休退學程序前請務必先至課指組確認貸款資格,相關疑問請電洽學務處課指組分機1322。
5.依教育部規定,欲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勿先行至銀行辦理全額貸款,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6.轉知富邦銀行受理辦理105學年度下學期就學貸款公告事項如附件,欲辦理就學貸款的學生,應先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網址: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辦妥「線上申請」後,再至「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以節省借款學生的申貸時間。
7.為避免同學辦理就學貸款時間集中於開學前,以致辦理等候時間較長,故請儘早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之分行辦理本學期之就學貸款(辦理就學貸款分行詳如附件)。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02-21 PM 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