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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資源學院文創產業國際藝術碩士學位學程106學年度徵聘專案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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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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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級及名額:助理教授以上約聘專任教師1名。
二、學經歷條件:應徵者應具跨領域研究暨教學之能力,而且能為學生量身訂做實務學習方案,並有具體提案表現能力。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博士學位,或已獲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含)以上職級教師證書者。
(二)自2010年起,已發表於國內外期刊之相關研究著作至少3份尤佳。
(三)曾於國內外大專校院系開設相關課程,或曾參與相關之學門/政府/社會文化機構服務實踐者尤佳。
(四)具有申請公部門或是法人機構計畫案資歷。若具備國內外企業募款資歷(含企劃書)亦可併入此類別。
(五)能全英語授課並且能引進國際文創相關領域資源。
三、專長領域及擬開設課程:
(一)具備藝術管理及藝術專題領域專長,並且能以全英語教學並同時開設兩項領域課程,每學期授課時數至少9學分。
(二)具備提案並執行跨領域計畫能力,若能提案執行教育部大學在地實踐社會責任計畫、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文化部文化調查案、科技部研究案,以及國藝會相關計畫者尤佳。
(三)能為國際學生安置適當的國內實習機構,並且為學生量身訂做實務工作學習指導計畫與評量基準。
四、性質:校務基金聘用全職教學人員,採一年一聘制。
五、薪資待遇:比照本校編制內同等級教師支薪,並享有勞、健保。
六、績效考核:
(一)工作考核項目
1.每年9月第一周以前提交整年度教學暨工作計畫。
2.授課:每學期必須至少授課藝術管理與藝術專題領域各1學門以上,總授課時數至少9小時。
3.實務暨實習工作規劃:每年尋找國內可接納國際研究生實習機構至少3個機構,輔導並追蹤至少2名學生實習工作成效。
4.規劃並執行國內外招生策略,包含國外駐館單位與大學機構聯繫、學程國際推廣策略,以及國內招生方案。
5.提案計畫:每年至少能提一案以上之計畫,以教育部大學在地實踐社會責任計畫、教育部高教深耕計畫、及教學創新計劃為優先考量,文化部、科技部、經濟部與其他公部門(如各縣市政府文化局或是教育局等)以及法人機構(如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台灣經濟研究院、資策會等)亦佳,若能具備(國內外)企業募款計畫亦列入考量。
6.工作日誌撰寫:定期撰寫工作日誌,以日記型式紀錄,若附加影音檔案更佳。本工作日誌做為工作考核重要依據之一。
(二)工作考核結果:本學程新進教師之考核以約聘第一年期為基準,期滿若通過考核將續聘一年,第二年之考核基準將視本學程教學研究發展需要研訂具體衡量指標。
七、公告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06年4月17日止(星期一),以郵戳為憑。
八、應徵者請檢具下列資料(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一)個人履歷。
(二)最高學位證書影本。(博士候選人已修畢課程,已通過資格考及論文口試,尚未取得博士學位證書者,需取得臨時學位證明;且需於起聘日前取得博士學位證書。)持國外學歷,尚未獲有教育部頒發之教師證書者,最高學歷須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並須檢附國外學校歷年成績單影本,國外修業一覽表,個人修業期間之出入境紀錄。
(三)教育部審定頒給之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四)提出對本學程未來3年發展規劃,包含有(1)教學方案,(2)學生實務能力培育方針,(3)提案計畫,(4)國際招生策略。
(五)試擬跨領域相關課程2科之授課大綱,並請說明其內容之開創性,以及和本學程教研方向之關聯。
(六)有英語授課經驗者,請檢附相關文件。
(七)其他有助審查之文件(如國內外得獎紀錄、產學合作相關證明等)。7年內(2010年起)著作目錄,或提案計畫,並請說明目前研究方向及其對學術和社會之貢獻、未來教研之長程計畫,以及和本學程教研方向之關聯。
九、應徵方式:
(一)應徵資料應於106年4月17日(星期一)(視校長核定日調整)下午5時前以限時掛號送(寄)達:112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文創產業國際藝術碩士學位學程收(請註明:應徵專案教師)。同時傳送個人資料電子檔至 florencekoster@imcci.tnua.edu.tw/以及florencekoster@gmail.com(為避免遺失或是為防火牆擋掉信件,請同時寄到上述兩個信箱)。
(二)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電話(02)2896-1000 分機3462(柯秀雯小姐);電子信箱:florencekoster@imcci.tnua.edu.tw
最後修改時間:2017-03-29 AM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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