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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藝術與科技中心 徵專任研究助理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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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7-04-11
瀏覽人數:198
一、職 稱:研究助理(比照講師級)
二、工作項目:
策劃科技藝術國際展演活動、研提科技藝術專案計畫、統籌跨領域科技藝術作品與演出製作、校內行政事務辦理及其他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奉校長核定日起至106年05月05日止
四、聘用日期:預計自 106 年10月中旬起聘
五、待遇:依相關規定支給,享公健保。
六、資格條件:
1.具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2.或具有學士學位,曾在大學或研究機構從事相關之研究工作六年以上,並有重要研究成果或專門著作者。
3.專長:
a. 具英語溝通與聽說讀寫能力。
b. 具國際性展覽、表演活動策劃、計畫書撰寫與研提能力。
c. 熟悉科技藝術領域,具科技藝術作品製作、科技媒體劇場跨域製作經驗。
d. 熟悉多媒體製作軟體者佳。
4.其他:
個性主動積極、富工作熱忱與應變能力、善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中心活動調整上班時間。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1.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2.試聘規定:新聘研究助理應經試聘2年,考核未通過者,不予續聘。
3.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一名,候補期限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研究助理」, 於106年05月05日下午5點前Email至 cat.tnua@gmail.com或郵寄至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藝術與科技中心收(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個人履歷表 (含中、英文自傳、近三個月照片) 。
(三)重要成果或專門著作。
(四)曾參與國際展演活動策劃、科技藝術作品製作、科技媒體劇場跨域製作等案例資料或實務經驗證明。
以上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102林小姐。
最後修改時間:2017-04-21 PM 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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