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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發展處徵教育部計畫碩士級專任助理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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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7-04-19
瀏覽人數:65

 

 

 

一、職 稱:教育部計畫碩士級專任助理
二、工作項目:
(一)辦理教育部計畫執行相關業務。
(二)辦理藝術教育推廣、鼓勵學生跨域創作發展相關活動。
(三)辦理辦公室協援業務及會議等行政相關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6年4月19日。
四、聘用期間:聘僱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本工作為一年一聘,將視工作表現與計畫核定情形辦理續聘。
五、待遇:每月薪資碩士級研究助理36,050元,享勞健保及年終。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國內外大學具文化藝術專業或藝術教育領域碩士
(二)專長:
1.具活動規劃與執行、計畫撰寫能力,且具大專校院或政府機關計畫案執行一年以上經驗
2.能主動積極態度與團隊合作、溝通、協調及表達,具分析判斷及獨立作業能力。
3.嫻熟電腦作業中英文書系統軟體操作及運用(能自行文書處理與文件排版)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試用期間3個月,依表現考核是否續聘
九、應檢具資料:
(一)個人學經歷簡介:含自傳、學經歷與現職、領域專長及工作能力表述等。
(二)最高學位證書影本。
(三)其他有力證明符合本工作應備能力之資料(如計畫參與和執行能力展現、創作或研究成果與發表、語言或其他技能證明文件影本等)
未檢附前述資料、文件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予通知補件。
十、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請備妥應檢具資料後以PDF單一電子檔方式,信件主旨註明「應徵計畫專任助理」,於106年4月25日下午5:00前Email至chia@academic.tnua.edu.tw。
(二)採隨到隨審,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於公告截止日二日內擇優以電話通知面試。經通知無法於指定時間參加面試或無法聯繫者,恕不補行面試。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三)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取一名,備取數名,候補期限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若有任何問題,請以前述電子郵件洽詢。
最後修改時間:2017-04-20 PM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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