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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學務長室徵部分工時工讀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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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 ╱ 公告日期:2017-05-22瀏覽人數:41
一、職稱:部分工時工讀生
二、工作項目:
(一)協助學生申訴評議委員會行政庶務雜項事務。
(二)支援一般行政庶務、文書處理、交辦事項。
(三)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四、聘用期間:自106年6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一年一聘。
五、待遇:時薪133元,每日工時7小時,每月工時約151小時,薪資約為20,083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大學在學或大學以上學歷(夜校生尤佳)。
(二)專長:
1、具邏輯思考、口條清晰、待人接物與應變之能力者佳。
2、熟悉MS OFFICE電腦文書處理佳。
3、對學生事務工作具熱情者佳。
4、獨力思考、理念清晰、認真負責具服務熱忱。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6年5月24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weiiq@student.tnua.edu.tw)或郵寄至台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學務長室魏小姐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個人自傳履歷表
(三)作品集等其他有助審查之相關資料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最後修改時間:2017-05-22 PM 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