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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就學貸款自8/14起受理線上申辦

校園公告
張貼人:課外活動指導組公告日期:2017-08-14
瀏覽人數:71
  ()申請時間:106-1就學貸款請務必於9月11日前完成銀行對保程序並繳件回課指組

()申辦流程學雜費專區

(三)注意事項

1.106學年度起,依教育部規定網路與電腦使用費可貸款

2.欲貸學分費同學請先於本校提出線上申貸申請,並請事先於赴銀行前三天來電(分機1322)或來信(chilo1011@tnua.edu.tw)告知課指組預估學分數,繳費單更新後立即以簡訊通知,再持更新之繳費單至銀行辦理貸款請務必於9月11日前完成銀行對保程序

3.各項預估學分費可貸款金額仍以正式學分費繳費單之金額為準預估金額於對保後如有變更,請同學於9月30日前至課指組申請修改學分費金額,再至富邦銀行修正貸款金額,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4.請注意!於學期中如有休學或退學等情事,於辦理休退學程序前請務必先至課指組確認貸款資格,相關疑問請電洽學務處課指組分機1322
5.依教育部規定欲辦理學雜費減免者,請勿先行至銀行辦理全額貸款,以免產生溢貸及利息問題。 
6.轉知富邦銀行受理辦理106學年度上學期就學貸款公告事項如附件欲辦理就學貸款的學生,應先至「台北富邦銀行就學貸款專區」(網址:https://school.taipeifubon.com.tw),辦妥「線上申請」後,再至「富邦銀行指定分行辦理對保」,以節省借款學生的申貸時間
7.為避免同學辦理就學貸款時間集中於開學前,以致辦理等候時間較長,故請儘早至台北富邦銀行指定之分行辦理本學期之就學貸款。

附加檔案:
最後修改時間:2017-08-14 AM 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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