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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事務組徵三等專員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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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 ╱ 公告日期:2017-12-13瀏覽人數:80
一、職 稱:三等專員
二、工作項目:
(一)全校公共區域監控系統之管理維護。
(二)全校話務系統管理。
(三)全校飲水機之維護管理。
(四)全校分離式冷氣維護管理。
(五)停車場收費系統管理。
(六)電子保全業務管理。
(七)其他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6年12月13日。
四、聘用期間:自107年1月3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年終依本校年度考核作業辦理續聘。
五、待遇:月薪新臺幣36,789元,享勞健保。
六、資格條件:
(一)學歷:碩士以上學歷畢業或大學畢業且相關經歷4年以上。
(二)專長:具備電子電機相關證照或專長為佳。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並需配合晚間及假日輪值。
八、其他:
(一)加班: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二)特別休假:依勞基法規定日數辦理。
(三)試用期:試用期3個月,再依其表現考核是否續聘,通過期滿考核合格者,正式聘僱;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四)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1名。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職稱,於106年12月19日前Email至(電子郵件:sniker100@general.tnua.edu.tw)或郵寄至臺北市北投區(112)學園路1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總務處事務組馬組長收(郵寄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證照專長等證明文件影本
(三)個人自傳履歷表
(四)工作經歷證明文件(社會新鮮人免附)
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最後修改時間:2017-12-13 AM 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