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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徵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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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8-03-12
瀏覽人數:204
一、職位:講師(含)以上教師
二、名額:1名
三、聘任條件:
(一)具水墨、彩墨、重彩或當代藝術創作專業之能力。
(二)具相關專業論述能力。
(三)需擔任學校或學院指派之行政事務至少三年。
(四)新聘教師於到職日起二年內為試聘期,試聘評核通過後,始得續聘。
四、學歷及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講師(含)以上教師證書者。
(二)在研究院、所研究,得有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良者。
(三)大學或獨立學院畢業,曾從事與所習學科有關之研究工作、專門職業或職務六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專門著作者。
五、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4月9日止。
六、檢附資料(恕不退件):
(一)個人履歷表
(二)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請先於駐外單位辦妥認證)
(三)學位論文摘要
(四)專業領域作品、著作、展演之證明。
(五)至少兩門擬開設課程之授課大綱
(六)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七、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八、應徵方式:
(一)應聘者請於107年4月9日(星期一)下午5點整前,將應徵資料送(寄)達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系(請註明:應徵專任教師)
(二)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電話:02-28961000轉3116(葉家儒先生)
  傳真:02-2893-8789
  電子信箱:master03finearts@gmail.com
                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本系網址:http://finearts.tnua.edu.tw
最後修改時間:2018-03-28 PM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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