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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電影創作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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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8-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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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稱: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或助理教授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
二、名額:1名。
三、擬任課程:
  電影攝影
   1.攝影Ⅰ、Ⅱ、Ⅲ、Ⅳ
   2.電影編導基礎Ⅰ、Ⅱ
   3.電影製作Ⅰ、Ⅱ、Ⅲ、Ⅳ
四、聘任條件:
(一)聘任後須兼任計畫案規劃、工作坊或講座辦理及課務相關行政工作。
(二)應聘專業領域: 電影攝影
五、學歷及資格(國外學經歷需經駐外單位完成驗證):
須具備國際交流溝通能力並支援雙語教學,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 助理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曾擔任電影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之專業職務9年(含)以上者,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其特殊造詣或成就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2.曾任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講師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其具體事蹟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
    3.具有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之學理專長,能設計電影電影攝影或電影製作基礎與進階課程。
 (二) 助理教授(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具有國內外電影或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且具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之學理專長者,成績優良(曾出版論文或作品,且曾獲獎或表揚)者尤佳,並須檢附學位論文或擬應聘之領域4年內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2.具教育部助理教授(含)以上證書者,曾任與所擬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之助理教授2年(含)以上,有優良表現(曾出版論文或著作,或曾獲獎或表揚)者優先考量,並須檢附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三) 副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曾擔任電影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之專業職務12年(含)以上者,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其特殊造詣或成就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2.曾任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助理教授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其具體事蹟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
    3.具有電影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之學理專長,能設計電影電影攝影或電影製作基礎與進階課程。
 (四) 副教授(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具有國內外電影或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擬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有關之研究工作(或專門職業或職務)6年以上,並有5年內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者。
    2.具有教育部副教授證書者,曾任與所擬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之副教授2年(含)以上,有優良表現(曾出版論文或著作,或曾獲獎或表揚)者優先考量,並需檢附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五) 教授級專業技術人員(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曾擔任電影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之專業職務15年(含)以上者,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其特殊造詣或成就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獲有國際級大獎者,其年限得酌減之。
    2.曾任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副教授級(含)以上專業技術人員3年以上,成績優良,並有具體事蹟者。其具體事蹟依本學系相關規定認定。
    3.具有電影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之學理專長,能設計電影攝影或電影製作基礎與進階課程。
 (六) 教授(條件1與2任一符合即可)
    1.具有國內外電影或相關系所之博士學位或同等學歷證書,曾從事與所擬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有關之研究工作(或專門職業或職務)8年以上,有創作或論文,在學術上有重要貢獻,或有5年內專門著作或作品者。
    2.具有教育部教授證書者,曾任與所擬應聘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專業領域之教授2年(含)以上,有優良表現(曾出版論文或著作,或曾獲獎或表揚)者優先考量,並需檢附相關專門著作或作品。
 (七)若申請人除了劇情片、紀錄片及/或廣告片攝影領域外,在電影其他領域(如導演、編劇、錄音、剪輯、美術、特效、表演…等)也有優異表現者優先考慮聘任。
六、薪資待遇:依編制內各等級教師支薪,並享有公、健保。
七、其他:
   1.全職教學人員,新聘教師於到職日起2年內為試聘期,試聘評核通過後,始得續聘。
   2.本校得指派新聘教師擔任相關行政工作。
   3.試聘期間依本校規定不得於校外兼課。
八、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4月25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九、檢附資料(一式3份,未獲錄取者恕不退件):
(一)教師簡歷及著作目錄資料表(表格請自本學系網頁下載)
(二)個人履歷表
(三)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請先於駐外館辦妥認證)
(四)參與影視製作相關經歷之證明文件(例如在職證明、服務證明等,如應徵專業技術人員前述證明為國外機構出具者,請先於駐外館辦妥認證)
(五)專業領域之著作或作品、演出表現、製作或特殊造詣等成就證明(需符合藝術類科教師以作品及成就證明送審教師資格審查基準規定)
(六)教育部頒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七)博碩士論文(無者免附)
(八)教學與研究重點
(九)教學理念
(十)擬應徵專業領域擇三至四門課程撰寫之教學計畫與課程大綱
十、應徵方式:
(一)應徵者資料請於107年4月25日(星期三)下午5時以前以掛號寄達:11201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電影創作學系收(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專任教師),同時傳送教師簡歷及著作目錄資料表電子檔至jslinc@filmmaking.tnua.edu.tw
(二)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甄選面談日期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
       電話:(02)28976438
 傳真:(02)28938882
電子信箱:jslinc@filmmaking.tnua.edu.tw(林鎮生助教)
本學系網址:http://filmmaking.tnua.edu.tw/
最後修改時間:2018-04-16 PM 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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