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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總務處營繕組徵技士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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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8-05-22
瀏覽人數:104
官職等: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系:電力工程職系
職稱:技士
名額:1名
性別:不拘
刊載期間:107年6月8日至6月21日
資格條件: 
一、大學或大學以上畢業者。
二、公務人員高、普考或相當等級之考試及格。
三、具電力工程職系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資格之現職人員。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事項及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五、具採購專業人員、公共工程品管人員等相關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一、全校區機電、空調、給排水、消防、電梯設施及裝修等之維護、修繕、更新等業務規劃督導採購及執行。
二、協助新建工程之督導及驗收等事項。
三、協助組長推動營繕組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國立臺北藝術大學(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連絡方式:
一、應徵人員請檢附以下資料及證件:
 1、報名表。
 2、公務人員履歷表。
 3、公務人員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4、最高學歷證件影本。
 5、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6、電力工程職系或其他得擔任電力工程職系職務之銓敘部審定資料。
 7、最近3年公務人員考績通知書影本。
 8、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以上資料請以A4影印並依次序排列,於107年6月21日前以限時掛號郵寄至本校人事室龔小姐收〈11201 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應徵資料書寫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不再通知補件,一律視同資格不符;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未錄取者,恕不退件。應徵信封外請註明:『應徵技士』,聯絡人:龔小姐,聯絡電話:02-28938873。
 三、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頁/資訊公告下載http://personnel.tnua.edu.tw/tw/main/,報名表請填寫列印後連同上開紙本資料一併寄送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人事室龔小姐收,並將電子檔寄送sfgong@ccnia.tnua.edu.tw
最後修改時間:2018-06-08 PM 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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