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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學年度第1學期就學貸款注意事項

校園公告
張貼人:課外活動指導組公告日期:2018-07-05
瀏覽人數:453
 

 

一、辦理時間:自收到繳費單日起,新生至107年8月22日(星期三)、舊生至107910日(星期一)止。

二、可申辦對象:

(一)家庭年收入114萬元以下者。

(二)家庭年收入114萬元至120萬元以下者(在學期間須負擔半額利息)。

(三)家庭年收入120萬元以上者,家中須有二位以上子女就讀高中以上學校,才能辦理貸款(每月須自付全額利息);如未符合,則無法貸款。

三、辦理步驟:

(一)向富邦銀行申請貸款並完成對保程序(辦理方式請上富邦銀行網站查詢)。

(二)登入本校學生資訊系統忘記密碼按此查詢學生就學貸款申請填寫測驗10勾選貸款項目及填寫金額列印申請表。

(三)將申請表、銀行撥款通知書、繳費單三樣文件繳交至課指組,才算完成貸款程序,繳件方式如下:

1. 親送:請務必確認上述三樣文件齊備,並請自行列印表件,課指組不提供列印服務,未自行列印者不予收件。

2. 郵寄:請務必確認上述三樣文件齊備,並以掛號寄送至「11201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 課外活動指導組收」,課指組收到後將以簡訊通知。

※注意:實習費、電費、專業器材維護使用費、論文指導費,依規定無法辦理貸款,請同學對保時特別注意。

學分費貸款注意!請於步驟(一)前先來電課指組(02)28961000分機1323,告知預計修習學分費數目,課指組通知繳費單修改完成後,自行上雜費系統列印新的繳費單攜至銀行辦理對保。(若預估學分費與實際學分費有落差,可於加退選結束後修改貸款金額,截止日期另行公告)。

※為求公平,開學日當天(9/10)僅受理現場排隊申請(需自行列印所有文件),郵寄及Email送件請提前三個工作天申請(收到確認簡訊才算完成)。

※相關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分機1323李小姐
Emailligahune@student.tnua.edu.tw詢問。

 

最後修改時間:2018-08-21 PM 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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