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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演藝術中心徵舞台兼音響專任助教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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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8-07-12
瀏覽人數:77
一、職 稱:助教
二、工作項目:
 (一) 劇場管理:
      1.協助舞蹈廳技術協調及支援演出事宜
      2.舞蹈廳區域管理:布幕、懸吊系統維護保養、舞台地板及專業舞蹈地板管理維護、後台卸貨口及防火隔音門管理, 樂池及舞蹈廳化妝間改善維護
      3.三廳油壓升降平台維護保養
      4.音響器材維護檢修管理
      5.舞蹈廳演出執行(為配合演出工作需輪值假日及晚間班。)
 (二)專案規劃與執行:
     1.專案演出執行
     2.劇場技術指導
     3.音響設備汰換
 (三)中心一般行政管理:
     1.協助指導各演出單位舞台操作及相關技術問題
     2.舞台專業設備採購
     3.支援外賓參訪及劇場導覽
     4.協助指導各單位音響操作及技術問題
     5.戲劇系學生基本音響教育訓練課程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三、公告日期:107年7月12日起至107年07月22日止
四、聘用日期:預計自 107 年8月起聘
五、待遇:依相關規定支給,享公健保。
六、資格條件:
   1.國內外劇場技術設計與製作相關專業學士畢業,並取得藝術學士學位。
   2.具劇場演出執行、製作與管理、劇場技術指導相關專長與經歷,能獨立運作大型演出活動進行者。
   3.其他:個性主動積極、富工作熱忱與應變能力、善溝通協調能力,需能配合中心活動調整上班時間。
七、上班時間: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八、其他:
   1.加班:加班採補休制度,無加班費。
   2.試聘規定:新聘助教應經試聘2年,考核未通過者,不予續聘。
   3.本校得視需要錄取正備取各一名,候補期限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九、應徵方式:應徵者請備妥下列資料,並註明「應徵助教」, 於107年07月22日下午5點前Email至 master-p@performance.tnua.edu.tw或郵寄至112臺北市北投區學園路1號展演藝術中心收(以郵戳為憑)。
(一)最高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二)個人履歷表 (含中、英文自傳、近三個月照片) 。
(三)重要成果或專門著作。
(四)曾參與展演活動、製作等案例資料或實務經驗證明。
 以上合則約談,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時,恕不退件或另行通知。
十、洽詢:若有任何問題,請電洽(02)28961000轉2302 張小姐。
最後修改時間:2018-07-13 AM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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