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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美術學系徵聘專任教師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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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人事室公告日期:2018-11-07
瀏覽人數:54
  一、職位: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
二、名額:2名
三、聘任條件:
(一)具當代平面或立體藝術創作之專業能力。
(二)聘任後需擔任學校或學院指派之行政事務至少三年。
(三)新聘專任教師於到職日起二年內為試聘期,試聘評核通過後,始得續聘。
四、學歷及資格(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者。
(二)具有博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成績優異,並有專門著作者。
五、應徵日期:自即日起至107年11月26日止。
六、檢附資料(請檢附回郵):
(一)個人履歷表
(二)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學位論文摘要
(四)專業領域作品、展演、著作或特殊造詣等成就證明。
(五)教學發展計畫以及至少四門擬開設課程之授課大綱(包含二門學士班、二門研究所)。0
(六)教師證書影本(尚未取得教師證書者免附)
(七)國外學經歷另須檢附:國外學歷證件、歷年成績單、國外經歷服務證明需向駐外單位辦理驗證並蓋驗證戳記及經駐外館處驗證或國內公證人認證之中文譯本、國外學位送審教師修業情形一覽表(持博士學位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16個月;碩士、博士學位同時修習者,累計在當地學校修業時間至少須滿24個月)、歷年入出境紀錄(請逕向內政部移民署申請,申請人為外國人或僑民者免附)各1份。
七、待遇:依本校相關規定核支
八、應徵方式: 
(一)應聘者請於107年11月26日(星期一)下午5點整前,將應徵資料送(寄)達:11201 台北市北投區學園路一號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美術學系收(請註明:應徵美術學系專任教師)
(二)經書面審查通過者,甄選日期另行通知。
(三)聯絡方式:電話:02-28961000轉3116(葉家儒 先生)
  傳真:02-2893-8789
  電子信箱:master03finearts@gmail.com
                  本系網址:http://finearts.tnua.edu.tw
最後修改時間:2018-11-07 PM 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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