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學期南北畫廊展覽申請開始
系所公告
張貼人:網站管理員 ╱ 公告日期:2018-06-22【公告】
【107-1學期南北畫廊展覽】開放申請!
一、受理申請期間:自即日起至開學前一週(9/3)
※每日受理申請收件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9:00-下午4:30
二、申請檔期前,請務必詳閱「美術學院展覽空間申請作業要點」!(請詳附件)
三、申請程序
1. 請逕至本學院首頁【下載專區】的教學資源相關申請表格 或 教學資源使用管理規則 項下,下載「美術學院展覽空間申請表」。
2. 填寫申請表:包含展覽說明與展覽空間規畫圖,以及三個欲申請的檔期志願(例如:第一順序:第5週,第二順序:第8週,第三順訊:第9週),填寫完畢後以e-mail方式或至系辦繳交(耀秋助教(email master02finearts@gmail.com; tel 2893-8250))
3. 系辦會進行審核作業,送件後兩周內會告知結果,若通過,將依送件時間與欲申請日期之順序,安排檔期。
4. 場地保證金1,000元,請於展覽開始兩週前至系辦繳交。
【注意】保證金的繳付方式,業經2015年4月22日美術系所聯合會議通過更修: 依申請展覽空間數繳交(即申請一個展覽空間,繳交一筆保證金;申請2個空間交繳2筆保證金…依此類推)。
4. 申請檔期以一周一檔期為限。
四、注意事項
1. 每學期各展覽空間的所有展覽活動,在檔期確立後,請切勿恣意更動或調換!
2. 因重大事故需取消檔期者,需於個人申請展覽檔期開始前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或親赴系辦(不受理電話取消)辦理,逾期取消檔期者,保證金不予退還。
3. 其餘申請相關的注意事項及要點,請詳參本學院「展覽空間申請作業要點」。
最後修改時間:2019-03-22 PM 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