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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 年教育部閩客語文學獎徵文簡章

活動與演講
張貼人:張紋禎公告日期:2017-09-04
  一、目的:為使社會大眾了解多語並存之價值,保存臺灣本土語言文化的多樣性,特
舉辦閩、客語文學獎活動,鼓勵社會大眾、各級學校教師及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
校學生,共同參與本土語言文學創作活動。
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
(二)承辦單位:太乙廣告行銷股份有限公司
三、收件期間:106 年9 月1 日起至106 年10 月31 日止(以郵戳為憑)
四、徵選語言別:「閩南語及福州語」、「客家語」
註:閩南語及福州語稿件同組進行評審。
五、徵選組別及資格:
(一)教師組:國內各級公私立學校領有教師證書或聘書之專兼任教師。
(二)學生組:國內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
(三)社會組:前兩組以外之民眾。
註:投稿者以參加 1 組為限。
六、徵選文類:
(一)現代詩:60 行以內。
(二)散文:2,500 字至4,500 字。
(三)短篇小說:5,000 字至1 萬3,000 字。
註:投稿者得同時參與多項文類之徵選;各類參選作品以1 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
作者亦同。
附加檔案:
參考連結:徵文簡章
最後修改時間:2017-09-04 PM 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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