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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識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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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說明

一、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通識教育理想與目標

 

藝術大學通識教育的核心理念在於培養終身學習、全人開展的藝術人;透過全方位與多元化的學習、思辨與行動,從知識領域的多向涉獵、各種學科思維交流,涵養跨域整合、創新實踐的能力,深耕藝術專業以開展豐富充實的藝術生涯;在知識與經驗的連結反思學習中轉化自我,提昇自我效能與掌握生活的能力,以因應變化的生命情境,獲得自我安頓與幸福人生;從積極關懷與社會參與的服務學習,養成能夠承擔公民責任、具有藝術美學優勢能力的公民藝術家。

 

藝術大學通識教育的目標願景:

 

一、以具有趨勢性、探索性、開發性與創意性建構之創新知識議題、能夠開展文化產業創意立基的議題、能夠助長藝術人終身學習與發展的跨領域主題課程,擴展藝術人的學習視野,啟發全人生涯開展的想像。

二、認識不同藝術領域的思維與方法,體驗多元的藝術表現形式,培養多元藝術跨界融通、跨域整合的能力,形構跨領域的藝術實踐社群,開展藝術人的藝術文化事業。

三、過多面向課程提供多元文化,多重感知與多種語言的學習,包括語言、文學、歷史、哲學、社會、科學與科技的學習,幫助學生建構自我知識、理解不同領域的學科思維與方法,習得分析思辨的能力,能夠獨立思考並尊重多元價值。

四、以學習者為中心,強調知識與學習主體的經驗連結、反思與轉化。重視問題解決導向與行動導向為基礎的學習,助長藝術人與自我連結、與社會連結的實踐行動,提昇自我效能,強化公民意識。從正向的學習經驗的獲得,開展藝術人自主、自我導向的終身學習。

 



通識課程架構


2011通識課程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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