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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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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簡介

通識教育中心 Center for General Education

http://dge.tnua.edu.tw
 
概 述
 
 
通識教育中心現有專任教師6人,兼任教師包括教授、副教授、助理教授及講師約30人,分屬不同學術及教學領域。
 
教學及行政空間為一四層建築大樓;除主任辦公室、中心辦公室、會議室、教師休息室外,計有大小不同教室十一間;除一般學科教室外,包括創意身心主題教學空間、禪意對話空間、學學英語等教學與學習空間。
 
人文科學類圖書近年來逐漸購置已具相當數量,各類教學媒體及教學設備亦逐年添置,以充分配合各領域之教學活動。
 
 
 
特 色 
 
本校為我國第一所藝術專業校院,目前有音樂學院、美術學院、戲劇學院、舞蹈學院、電影與新媒體學院、文化資源學院、人文學院等七個學院,與國內一般大學院校相比,是屬於小型的藝術專業學校,其特點有:
 
一、單科的藝術大學,各科系及學生間,同質性高,與綜合大學不同。一般綜合大學,各系或不同主修同學之間可以相互涵泳,自然而然形成跨領域的通識環境。
 
二、藝術專業分工精細,具有獨特的學習特性。專業科目的教學方式以個別教學,分組教學與小班教學為主。展演活動更是教學的一部分,特別是戲劇與舞蹈的學習,人際互動頻繁;藝術專業學習的內容與方式有異於其他科系。
 
三、藝術科系學生俱是具備藝術特殊才能者。學生特質亦是規劃課程必須考量之因素。
 
四、藝術專業學習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與精力,以致藝術科系學生專業課程負擔十分繁重。以術科課程一學分每週上課 2 ~ 3 小時計,再加上課程外的演練,學生縱有興趣投入通識課程之學習,在時間的安排上難免受到限制。
 
藝術單科校院實施通識教育因其學校特性、學生特質、教學方式以及時間與排課因素而有所限制。教師與學生對通識教育之認知與接受能力是通識教育課程成敗的關鍵。
 
 
 
組 織 
 
通識教育中心為實施通識教育的一個教學部門,屬人文學院之下,專、兼任教師及行政人員已為前述。為配合學校行政體系及中心事務之推動,依學校組織設主任一人,助教一人,綜理中心教學、行政、課程及各類會議等事務。
 
 
 
課程概況 
 
為達成全人教育的理想,通識教育於民國八十年經教育部積極的推動,於八十三學年度全面實施具有全人思想的通識教育。
 
同時教育部並提出國文、歷史、外文、中華民國憲法及立國精神、通識等五大領域共28-32學分,以為各大學設計規劃非專業課程的部份。希望藉此非專業的 課程,開擴學生在專業以外的視野、適應多變的現代化生活、有能力判斷、抉擇自己生命的價值。同時還有現代科學技術與方法,進行進一步的研究與發展。
 
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幾經研究,決定配合教育部所提出的五大領域,進而根據學校特色,學生需要發展出人文、社會科學、自然科學、工具、藝術通識的五大領域,以作為全人通識教育的非專業課程部份。換言之,即將共同必修課全面通識化。 
96學年度起已修訂新學分科目表,課程分三面向:A.特別規劃的整合型主題課程/通識核心課程;B.跨藝術領域的藝術鑑賞課程;C.通識分類課程。 
 
 
 
發展方向 
 
「全 人」教育基本上是希望在近代科技、生產的專業知識教育下,通過「以人為本」的人文通識教育,逐步引領人們進行人類心靈的探索和成長,進而由此培養出 自我敏銳的心靈,認識自我與他人,及能夠與自己或他人愉悅相處,造就開展自己的生活能力。並以之肯定自我、建立自我、發展自我,進入「自我實現」的成熟階段:
 
一、培養基本能力;使學生具有思考、溝通、判斷和價值認知的能力,並獲得從事進一步研究所需要的能力。
 
二、提供學生各種不同學術領域知識的學習,以避免侷限於某一種專業領域學習之不足。
 
三、訓練學生整合知識的能力;使學生不但能夠欣賞不同領域知識之美,還能應用知識,學習以跨越學科的方法,解決問題。
 
四、啟發學生人文的素養,增進學生對自身、社會環境與自然環境的了解,以適切掌握自身、社會與自然的關係。一方面要致力提昇個人生活的品質,建構幸福的人生,還要能夠本著對自身、社會與自然的了解和關懷,思考各種歷史與文化,及倫理與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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