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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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碩士班
標題101學年度研究所面試順序公告
內容 
親愛的考生,您好!
本校101學年度碩博士班招生考試筆試及面試即將舉行,提醒您以下幾點注意事項:
 
至「報名網站」列印准考證:
考生請自行上網至「線上填表網站」列印准考證:http://onlineexam.tnua.edu.tw/schedule.jsp?&recrid=003&recrm=05
筆試試場分配圖:
各系所面試時間表:
 
【注意事項】
1. 考生應攜帶准考證入場應試,未帶准考證不得入場,惟經監試人員核對確認係考生本人無誤者,准予應試,惟至當節考試結束鈴(鐘)聲響畢前,准考證仍未送達者,或未依規定向本校辦理申請補發手續者,則扣減各該科成績三分,至零分為限。申請補發准考證不予扣分,但以一次為限。
2. 考生應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有效期限內之護照、附加照片之健保卡、汽機車駕照)以供查驗身份,若未攜帶上述列舉之身分證件者,經試務人員查核後,得先親筆填寫「暫准應考單」准予應試,並至該項考試筆試結束日之次日下午五時前將身份證明文件正本親自送自招生組查驗,若未依規定期限內送達或補驗,該科成績不予計分。
3. 考生筆試應試中,請配合監試人員進行身分資料確認程序,請考生確認資料表上資料無誤後簽名
4. 建議攜帶文具:藍或黑色筆(非鉛筆)、修正液(帶)、尺、透明軟墊板,嚴禁附有儲存程式功能)等一般應考用文具用品。
5. 個人物品需放置教室前後面或教室外走廊,勿攜帶至個人座位週邊
6. 禁止使用電子辭典、字典、PDA、鬧鈴、手機、呼叫器等具有通訊、記憶功能或可能妨害他人作答的器材。考試期間,亦請將上述器材關機。
7. 答案卷上不得簽名或書寫特殊記號,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8. 試題須隨試卷一併繳回。
9. 考場教室皆不設有時鐘,考生請自行攜帶手錶應試 (請勿使用手機或具計算功能之電子錶),監試人員不提供報時之工作。
10. 考試期間考生若需飲水或上廁所,可經監考老師同意後由服務人員帶領,始得起身。不得藉故撥打電話或與他人交談,違者該科不予計分。
11. 考生須於考試時間,憑准考證及身分證正本入場,未到考試時間,不得先行入場,遲到逾二十分鐘者,不准入場,考試開始後,三十分鐘內不得出場,違者取消考試資格。
12. 請閱讀「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入學考試試場規則」(請參閱附件檔案)。
 
最後提醒您 - 不要緊張,放鬆心情來考試
並預祝您金榜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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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貼人網站管理員
最後修改時間2012-02-29 PM 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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